简化程序不减权利 提效率公正不缩水

20.09.2016  20:42
  “现在开庭,提被告人谭某到庭!”9月14日上午8时30分,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吴静华担任审判长敲响了第一声法槌,5起刑事案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简称轻刑快审机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清法庭依次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本月起,泉州市将在全市各基层法院全面推行轻刑快审机制,而这正与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中,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创新刑事速裁工作机制、开庭形式,推行集中时间审理案件的做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探索认罪认罚案件庭审方式改革,促进当庭宣判等意见高度契合。

  【庭审】

  32分钟审5案

  8时30分,涉嫌故意伤害的被告人谭某第一个走上了法庭。谭某因讨薪无果与张某产生纠纷,并用钢筋击打张某致其轻伤二级。归案后,谭某的家属赔偿了张某治疗等费用20万元。“请求法院判轻一点。”最后陈述时,谭某后悔地说道。

  8时37分,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的王某在谭某之后接受审理。

  随后,法庭接连审理了2起危险驾驶案。“90后”的小左和小王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察抓个正着。庭审上,俩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意见,并认罪认罚。

  8时56分,24岁的陈某涉嫌盗窃案开庭。

  9时02分,经过32分钟,5起刑事案件审理结束。谭某等人依法被判处拘役1个月又15日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不等。

  记者发现,在庭前做好“两告知三询问”的基础上,从开庭到宣判,虽然简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宣读法庭纪律、询问被告人、公诉人对审判人员等是否需要申请回避、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庭程序一个不少。每个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约为6分钟。

  【亮点】

  信息助力审判

  日前,泉州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试行)》,初步建立基层公检法三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机制,而昨日的庭审便是对该机制的生动实践。

  除了建立“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该机制还有一大亮点,便是实行信息化庭审模式。

  庭审现场,记者发现法庭两边的4个电脑显示屏上的内容随着庭审的进行在实时更新,完整真实地呈现、记录了庭审原貌。这得益于泉州中院引进的“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利用语音识别技术完善庭审记录。该款运用软件可将各诉讼参与人的发言内容直接转化为文字形式,自动生成庭审记录,同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书记员仅需在一旁进行简单纠错,提高了工作效率。据了解,该系统语音识别正确率高达95%。

  与此同时,该机制简化文书签发流程,赋予承办法官自主签发文书权。并简化文书格式,采用格式化裁判文书,提质增效,对案件的快速审理起到了极大作用。

  【声音】

  轻刑快审实现共赢

  “运用轻刑快审机制,减化庭审程序,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效率,解决了我们现在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的问题,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也让我们审判人员能够集中力量办理复杂的案件。”当天5起刑事速裁案件的审判长吴静华深有感触地说。

  省人大代表许景南认为,轻微刑事案件沉淀那么久是不合理的,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应当简化程序,尽快审理判决,既减轻被告人的负担,也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实现双赢。

  “通过建立轻刑快审机制给案多人少的刑事司法‘减负’,为刑事审判提速增效,并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以回应公众对正义与效率的期待势在必行。” 泉州中院院长欧岩峰说,本次庭审是泉州市轻刑快审机制的首次运用。轻刑快审机制,表面上只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一项工作机制,事实上它融合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责任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繁简分流、庭审记录方式、裁判文书制作和签发、推进审判公开等多项重要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