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民网申港澳签注更便利 16个窗口同城同价

12.05.2016  12:41
福建日报5月12日民生版面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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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5月12日民生版面

  海峡网5月12日讯 (海峡网记者  黄小群 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  漳州籍李先生常年居住在福州,因工作需要经常办理港澳签注。最近,他在网上办理往来港澳签注时发现,比之前便利多了。

  原来,今年5月之前,李先生在福州通过网上申请港澳签注后,可就近到具有签注审批签发权限的窗口办理签注,最后到窗口取证。如果选择双向速递,就需 将证件寄回原籍地漳州签注完,再由漳州出入境管理处把证件寄回福州,快递费用需要40元。“现在不一样了,无论选择双向速递还是窗口取证,都可以就近办 理,6个工作日就能办好。”李先生说。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前网站系统不够完善,经过升级改造后,目前省内居民已经实现网上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就近办理了,且在网络平 台办理签注时,实现了“同城同价”,因为省内异地居民与本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签注时所需邮递费用也相同了。“这同时也规范了业务撤销程序,解决了省内异地 居民撤销申请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窗口办理的问题。”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我省目前有16个具有签注审批签发权限的窗口,分别是: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处,平潭综合实验区公 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福清、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居民使用互联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时,如选择双向速递,系统将根 据申请人填写的取证地点自动就近分配给所辖的16个窗口办理;如选择窗口取证,申请人应当在上述16个窗口中就近选择其一,并在规定时限内由自己或委托他 人将证件送达同一窗口办理。

  应提醒的是,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后,如需撤销该申请,应由本人出具撤销申请书,并前往与其在互联网申请选择相一致的窗口办理。如该申请未及时办结或撤销,系统将依据相关规定,自动保留该笔业务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