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海峡法学论坛”昨日开幕

19.08.2014  10:38

  8月18日,第十二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建平潭隆重开幕,来自两岸四地的法学界、法律界百余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生态法治问题,为两岸四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和治理水平及和平发展献计献策。

  本届论坛以“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为主题,来自两岸四地的与会代表就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两岸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机制、两岸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等议题展开热烈研讨。

  与会代表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为内涵,以期最终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社会形态。

  当前,大陆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环境问题也开始日益显现。

  而在这方面,台湾、香港和澳门尤其是台湾已经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无论是先进的生态理念、环保制度,还是生态环境治理的运作模式都将为大陆完善生态环境法治提供有益的借鉴。

  早在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总书记就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今年3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福建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标志着福建的生态省建设由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福建生态省建设因此步入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新阶段。

  19日上午,与会代表还将参观平潭综合实验区,感受“两岸同胞共同家园”的建设成果。今年7月1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封关运作,平潭综合实验区成为全国区域最大的特殊监管区域。7月27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推动平潭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平潭发展再上新台阶,迎来了新的机遇。

  “海峡法学论坛”自2003年举办以来已走过12个年头,成为两岸法学交流的重要平台。本届“海峡法学论坛”由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香港律师会、澳门经济法律学会等两岸四地法学团体和教学科研机构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