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认定福建新坦洋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03.01.2018 04:57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闽农产〔2017〕260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供销社、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供销社、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补充认定福建新坦洋集团有限公司为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供销合作联合社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本文来源: 农业厅
03.01.2018 04:57
故
事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农办)、平潭综合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