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业务部署会在福州召开

23.09.2014  09:38

福建省“二普”业务部署会议现场

  9月16日,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业务部署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厅长黄序和,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普查办公室主任饶添发,省“二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各设区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二普”业务骨干,相关技术服务人员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二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观看了“二普”试点成果示范展并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梳理并明确了“二普”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流程、时间进度。饶添发副厅长指出,一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思考好、谋划好、落实好“二普”工作;二要吃透上级精神,准确把握政策;三要切实理清工作思路,对普查的内容、方法、步骤、阶段做好安排;四要借鉴“二普”试点县(市、区)的经验,一些好的做法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落实,试点县(市、区)也要在原有基础上做好成果转化等进一步完善工作;五要严格普查质量把关,建立逐级督查制度;六要做好相关保障,确保领导力量、队伍配备、经费筹措到位,为“二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黄序和厅长对全省“二普”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二普”的重要意义,强调“二普”工作涉及政治、经济、历史、国防与民生等方面,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国情普查。地名普查工作具有“大、长、杂”三个特点,即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工作繁杂,涉及众多方面。各地会后要及时向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汇报,获得领导重视,抽调人员,组建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二是统筹安排。要有健全的机制,统筹安排时间、进度、经费。三是认真培训。做到统一培训、统一认识、统一步骤、统一标准,达到成果的统一运用。四是强化保障。特别是做好经费保障,必要时可实行购买社会服务。五是广泛宣传。通过媒体宣传“二普”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支持。(省“二普”办公室、厅区划地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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