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5地上榜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20.12.2018  10:21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生态环境部授予全国45个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永春县等5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2000年,福建省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2002年8月,福建省被列入全国第一批生态省建设试点。近年来,省内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引领,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路径,持续推进生态省细胞工程建设,以创建工作为载体,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如今,“清新福建”成为享誉全国的金字招牌。全省两批累计共10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数量居全国前列。长汀县作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不断凝练提升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厦门、泉州获国家生态市命名,福州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漳州、三明获省级生态市命名。65个县(市、区)获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命名,其中32个县获国家生态县命名。519个乡镇(街道)获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获得命名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公布 福建5地上榜
  在15日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