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总队方健同志荣获第二届“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10.05.2016  15:48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5月5日,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下发《关于第二届“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的表彰决定》(团闽委工联〔2016〕3号),授予福建省直机关8个集体“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标兵”;授予29个集体“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授予10名同志“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授予40名同志“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其中,厅经侦总队方健同志荣获“福建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称号。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希望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密切团青关系,为建设新福建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