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
(记者 石芳) 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及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批准市政府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市级政府限额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饶作勋参加审议。
就市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推动产业发展、壮大经济总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来岩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完善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政策、创新、生活、人文环境。
就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5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务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债务考核评价、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违规举借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落实好每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制度。
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市“十二五”期间档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要求进一步营造档案法治社会氛围,强化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和法定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依法保障档案事业经费投入,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龙岩档案法治建设和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给予肯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要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具体审查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科学化、民主化。
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