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第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

17.02.2016  11:34

  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日前,省厅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00个村为第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同时发出《通知》,要求省级示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系列部署,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新经验。《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切实担起责任;对照示范标准(试行),找准差距,跟进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省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魏金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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