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海燕:坚持“三心”办案

09.07.2014  10:47
  前不久,一位刚刚走上审判工作岗位的年轻法官,主审了两起相关联的因同一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及不当得利纠纷案,并努力促使案件以和解的方式圆满地划上句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和同事们的高度赞誉。她就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符海燕。

  在那两起相关联的因同一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及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受害人伤情严重,双方矛盾尖锐,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很难实现案结事了。在审理过程中,符海燕一边了解案情和双方当事人情况,一边积极向庭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请教调解技巧。经过走访得知,侵权人因家庭变故且有他事缠身,赔付能力已经明显下降。受害人因该起事故受伤急需再进行治疗,双方均希望尽快妥善解决纠纷,但在支付金额上存在明显分歧,双方僵持不下。

  为促成纠纷的快速妥善解决,她将两个案件合并调解,耐心地向双方说明各自现有的实际困难和执行成本和风险,从“双方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依法释理,利弊衡量。双方当事人在她这种“不办成事不罢休”的工作态度感召下,逐步在赔付金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侵权人以现金方式将26万元赔偿款支付给了受害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两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

  民一庭庭长陈锐告诉笔者,符海燕2009年7月从福州大学经济法研究生毕业,2010年3月考入福州市中院,2011年任助理审判员,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名法官;她善于在实践中学习业务,遇难事主动向能者请教,工作上勤勉尽责,办案作风公道正派,处处展现出湘西辣妹子那种干脆、果敢、勤快、高效本色。2012年以来,她先后获得“福州市优秀公务员”、“福州市法院服务市级‘五大战役’办案能手”、“党员先锋岗”等荣誉称号。

  符海燕个头不高,但做事风风火火。当事人一提到这位和蔼可亲的女法官,都会竖起大拇指,称她是一位“个头小、办案快、效率高”的法官。2012年,符海燕受理二审诉讼案件84件,审结84件,审结率100%;受理进京访化解案件1件并及时息诉办结。2013年,符海燕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件,审结3件;受理二审案件125件,审结118件;案件审结率达94.53%。她所在案件合议庭徐法官也说,符海燕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热心、公心、善心”,对待当事人温和有礼,对待案件一丝不苟。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她经常不顾疲劳勘查现场,聆听当事人倾诉,走访相关人员意见,即使在自己父亲重病住院期间,她在照料护理之时也放不下工作。为了严格适用法律,把案件办成铁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她经常加班加点查阅卷宗,分析对照。她的爱人常“调侃”她是一名“合格的法官、不合格的媳妇”。

  符海燕审时度势,善于归纳总结,经常调解一些难以调和的案件。今年初,她审理了一起当事人众多、争议长达十几年的房产赠与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是直系亲属,为了祖上留下的房产争得头破血流,历经几任法官多次调解,双方依然僵持着。符海燕接手后,经过走访了解、实地勘查,情、理、法三种方法并用,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陈情。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消融了矛盾,修复了出现裂痕的亲情。事后有同事问她:“这些‘挑剔’的当事人是怎么认可你的?”她笑眯眯地说:“他们都把我当作自家女儿看待。

  作为具有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的年轻法官,符海燕在办案之余爱读好书,精研业务,经常虚心向资深法官求教,历练专业技能,还积极参与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文章和信息动态的研究撰写。2012年以来,她结合实践与理论先后撰写5篇调研论文,并在法律刊物上发表;她编写的法庭工作经验及相关党建等30余篇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所撰写的《我国城镇离婚妇女居住权的法律保护》被省、市两级法院评为优秀学术论文。她秉持公正,恪守法官司法良知,以“纯朴真实亲民,不懈追求公正”的言行风范,努力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