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章程颁布不等于“依法治校”水到渠成
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 针对教育部近日核准北大、清华等高校章程一事,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今日上午在人民网访谈时表示,“高校制订颁布章程是一种进步,但并不等于说‘依法治校’就水到渠成,自然实现。”
10月8日,教育部核准了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章程,涉及到政校分开、去行政化等核心内容。教育部表示,除已经核准发布的32所高校章程外,其他15所985工程高校的章程都已经完成了核准程序,将在近期发布。接下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动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章程建设。
章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邵鸿认为,北大、清华作为中国高校的龙头和教育改革的国家试点,制订发布学校章程意义尤为重大。“从文本看,两校章程在落实办学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重要问题上确实有不少亮点,相信不仅可以促进两校,也可以推动全国高校的综合改革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进程。”
“大学章程是以契约形式对大学责任权利和管理运行规则的明确规定,既是大学的‘宪法’,又是政府、社会与大学关系的基本规范。因此,大学章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基础和保障。”邵鸿说。
章程落到实处任重道远
邵鸿认为,大学章程要真正落到实处,任重道远。“其一,目前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是大学本身,章程虽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批准,但其对政府的约束力相当有限;其二,从目前颁布的学校章程来看,不少章程确实存在着文本较为原则空洞,制度规定因袭现实、缺少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改革举措的问题;其三,即使是文本相对理想的大学章程,如果学校管理者并无真正的决心和动力去切实加以落实,也很容易流于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发挥基本作用
邵鸿指出,落实高校章程不仅需要在思想上树立起依章治校观念,需要上级行政部门检查推动,更需要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的促进监督。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实体和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在大学章程的制订、审批和实施保障和监督方面发挥基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