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全过程拟向市民公开

21.01.2016  11:22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昨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作了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厦门现行立法条例于2001年颁布施行,截至目前,厦门现行有效法规93部,其中经济特区法规68部、设区市的法规25部。

  杜明聪介绍,修正案草案扩大民主参与环节,将立法项目选取、法规草案起草、专门问题研究、法案审议表决及法规执行效果评估全程向市民公开。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对通过报纸、网络等载体,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证、评估等方法进行了较全面和具体的规定。

  修正案草案还强调科学立法,在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设立单项表决的基础上,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修正案的,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突出地方特色也是此次修正案草案的一个亮点,其中规定对影响法规草案质量的执法主体、职责划分、经费保障等主要问题,草案应当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