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立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制度建设

12.12.2016  16:08

  明年,福建省将有一批生态文明法规列入立法计划或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方案》有关通知,提出在《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课题研究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制定进度。

  加强制度建设。福建省将在《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课题研究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制定进度。

  福建省将修订《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抓紧制定出台并贯彻落实《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研究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研究制定《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2017年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研究《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争取在2017年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同时,做好《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福建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工作,做好《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向省政府提出立法建议。(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