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不用来回跑,法院就在家门口”

07.08.2017  18:38
  “跨域立案服务带来的便利太大了,节省了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法院的司法便民真是做得越来越好了。”近日,成功办完立案手续的邱律师激动地说。

  邱律师是原告浙江某化工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原本,为处理该公司与被告王某栋的合同纠纷,她必须安排两天时间、花费数千元,到合同履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相关手续。得知福建、浙江被确定为跨域立案试点法院的消息后,邱律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家门口的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到邱律师提供的诉讼材料、了解了相关案情后,立即与上虞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并通过全国四级法院文件交换平台将诉状等材料在线发送给上虞法院。

  上虞法院经审核,确认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当即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在线回复给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由律师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后即完成跨域立案,一整套程序下来一气呵成。只用15分钟,福建泉州的邱律师在家附近的泉州中院成功办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跨省立案登记。

  据了解,福建山海差距大、异地诉讼纠纷多,许多老百姓打官司时,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住所地和异地法院之间。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从2015年1月起,泉州中院率先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全市12个法院、42个基层法庭、54个诉讼服务窗口连成一个诉讼服务大数据网络,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迈进任意一个法院、任意一个法庭,从诉前咨询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的数十项诉讼事务均可得到一站式解决。

  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为民的水平,2015年10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总结泉州法院诉讼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对属于省内异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案件,实行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的中、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收件法院接收当事人起诉材料,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后,扫描起诉材料并传输给具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受诉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制作收件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裁定书等文书,加盖本院电子印章,再推送给收件法院,由其送达当事人。收件法院仅承担形式审查、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等职责,不行使立案审查权。

  该机制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据统计,今年1至6月,福建全省法院跨域立案3017件,跨域立案现场立案率为79.9%。

  福建法院推行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为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难题开出了一剂良方。3月30日至31日,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在福建泉州召开。按照“先行先试”的改革要求,结合各地诉讼服务工作实际,确定了福建高院等七个高级人民法院、七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

  “立案不用来回跑,法院就在家门口。”许多群众都对福建法院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赞不绝口。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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