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居民明起实行阶梯气价 首档年用气量提高至192立方米
30.06.2015 23:1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6月30日电(记者 刘丰)记者今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7月1日起,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将执行阶梯价格。居民用气量分档线较此前听证会公布的方案略有提高。
据了解,明日起执行的阶梯气价共分三档,第一档为每户年用气量192(含)立方米以下的,销售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3.6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每户年用气量192立方米以上至300立方米(含)部份,销售价格为4.38元/立方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第三档为每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为5.48元/立方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
另外,对五人及以上的家庭用户,可按规定申报增加用气量基数,即每增加一人,增加用气量基数50立方米,但每户气量增加值最高不超过150立方米;八人及以上的家庭可选择年度增加150立方米分档气量基数,或执行统一气价4.02元/立方米。对特困户和低保户可申请执行第一档气价。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执行统一气价4.02元/立方米。
此前的听证方案中,三档年用气量分别为180立方米、180-288(含)立方米以及288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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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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