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四突出”确保全县乡(镇)企业复工安全

26.03.2015  10:03
         近期,泰宁县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四突出”强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抓好复工复产,目前全县各乡(镇)47家工贸及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面恢复生产,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突出责任覆盖。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五级五覆盖”,要求所有企业领导、车间班组、所有岗位、所有员工都要必须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达到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确保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四不两直”。采取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确保工作成效,县、乡两级安监干部加班加点,放弃休息,对矿山、有色、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暗查暗访活动,督促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突出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设备设施进行尤其是特种设备进行一次严格检修和检查、保养,未经检测合格的不得使用。重点检查变电室等重点部位,查看设备设施用电情况、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应急预案是否完整以及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备,确保生产设备设施不处于“亚健康”状态,累计整改各类安全隐患72处。

四是突出培训实效。针对岗位变化大、人员变动多、新员工较多等情况,容易出现安全生产“三违”现象,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前的三级职工安全教育,安排职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非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累计安全培训46场1120余人,严查高危岗位的员工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或过期证件一例处罚一例。(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