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空气质量力争“保十争五” 扬尘源将在线监管

15.03.2016  13:50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率先建成空气质量达标先行区,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在前十位力争前五位。

  福州建成区明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2%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至8%以内。

  《意见》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生猪出栏总量控制指标,在可养区内建设生态养殖场、养殖小区,关闭拆除规模以下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连通,解决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断头问题,内河沿岸排污口实现全截污、全治理。

  全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其中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于明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明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意见》提出新(扩、改)建工业项目的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实行环境质量和减排总量双控管理制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最大限度消减存量污染,腾出环境空间;建立环保重大项目库,推动实施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七大工程体系,以项目带动环境治理。

  福州要尽快实施重大扬尘源在线监管

  我省将加快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到明年,基本淘汰黄标车;深化工业烟粉尘、道路和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福州、厦门、泉州要尽快实施重大扬尘源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

  我省今年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实施所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加密调查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2018年底,福州市要再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

  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5万公顷,国家湿地公园11个,地方级湿地公园4个,加强闽江口、九龙江等河口海湾湿地的保护和修复。

  到2020年,我省力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逐步实现化肥和农药“零增长”。

  破坏生态环境领导将终身追责

  我省将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建立环保网格监管信息平台,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建立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预警,加快形成全省核与辐射应急技术支持和救援体系;建立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覆盖全环境要素和企业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测管联动、依法追责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意见》提出建立环保督察制度,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对所有设区市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察。

  在部分地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