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粮食局稳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

09.08.2016  17:42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按不同专业区分,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军粮供应企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以及应急供应网点名、储备粮(含动态储备、应急成品粮储备)承储和代储企业、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以及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单位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12月底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梳理监管部门职责,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出台《“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双随机”操作规则》,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调整  “双随机”抽查比例。

五是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建立《厦门市粮食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配套《厦门市粮食局关于失信黑名单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厦门市粮食局关于失信行为整改回访与信用修复制度》,开展后续监管,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