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积极稳妥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

06.04.2017  19:42
   4月5日,福建省气象局组织全省各级气象部门收听收看了中国气象局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省局迅速召开全省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国气象局的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的内容,就积极稳妥推进防雷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省局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继续推进《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气象部门积极落实《决定》,取得了一定进展。各地市按时完成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移交,并在落实防雷监管职责,取消防雷工程资质认定,开放防雷检测市场等方面,较好的落实了《决定》相关要求。今年,《实施意见》在进一步解决问题、持续推进防雷改革的基础上,对贯彻落实《决定》提出更多、更深入的要求,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二要加强安全监管,全力抓好全省防雷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承担起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省局对关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全力以赴,妥善安排,组织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要强化雷电预警服务能力,提升防雷减灾业务和服务水平。要认真做好雷电监测预警业务工作,强化雷电业务的科技支撑,同时抓好本部门的防雷安全工作。四要促进防雷减灾机构职责落实,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的作用。要以雷电灾害防御技术提升为重点,逐步过度到全灾种气象灾害的防御、灾情调查及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服务支撑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撑、安全监管的技术保障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和宣传科普工作。

   省局局长董熔表示,省局将出台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的方案和措施,要求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他强调,随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深入,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真抓实干、办就办好,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宣教中心王婧、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