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 调结构 促改革 惠民生
2014年,9.9%的增长靠什么
初步统计,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同比增长9.9%(注:以下“增长”均为“同比增长”)。去年,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目标任务,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亮点纷呈。
亮点一:三次产业稳步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014.91亿元、12515.36亿元和9525.49亿元,分别增长4.4%、11.7%和8.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9∶52.0∶39.1调整为8.4∶52.0∶39.6。
农业保持平稳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22.31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较快增长,工业增加值增长1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38.2亿元,增长11.9%;服务业持续发展,建成一批现代物流综合园区、配送中心,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3.3%;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海洋生产总值6500亿元,增长13.6%。
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设立国家和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新增5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141家高新技术企业、126家创新型企业、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6·18”虚拟研究院加快建设。
亮点二:投资消费有效拉动,扩大内需成效明显
投资较快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49.48亿元,增长18.8%。
重点项目加快推进。357个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85亿元。
新型城镇化积极推进。推动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城镇化率提高到61.8%。
“三维”项目积极推进。纳入全省“三维”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的央企、民企、外企项目共4761个,全年续建和开动工建设4038个,建成投产1460个。
消费稳定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05.55亿元,增长12.9%。
亮点三: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进展。
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推进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整合组建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10项;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从49项减少为19项。
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仅保留17项,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推出122个、总投资2248亿元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
与建设运营,32个项目开展PPP试点,17个项目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外经贸发展水平提升。全省进出口1775亿美元,增长4.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1亿美元,增长6.5%。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设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闽台交流合作纵深拓展。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增长10.9%。
亮点四: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取得成效
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63.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6万亩。
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23个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3%;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Ⅰ~Ⅲ类水质占比分别为98.1%、94.7%。
亮点五: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66.13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2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0元,增长10.9%。
积极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省92.6%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基本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全覆盖,新增床位8630张以上。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新建地市级图书馆4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和县级综合档案馆9个,成功举办大型舞剧《丝海梦寻》晋京展演等重大文艺活动。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2.86万套,基本建成12.13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养老床位总数达13.66万张。解决263.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造福工程”危房改造5万户。
2015年,10%的目标怎么实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出口总额增长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
保障民生水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推进生态环境全面建设。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重点做好8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有效扩大内需
促进投资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技改投资4100亿元,力争民间投资总量超过1.3万亿元。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490个,其中在建项目357个,年度计划投资3500亿元。
切实推进项目落地。抓好列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力争实现“十二五”规划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一批带动性强的“十三五”规划项目提前开工。
积极促进消费。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旅游、文化等非商品消费,培育信息、健康等新型消费热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信用消费业务。
二、发展现代农业
保障粮食安全。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5万亩,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
发展优势特色现代农业。做大蔬果、茶叶、竹业、油茶、花卉、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大力推广林下经济,发展优势海水养殖业。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600个,突出建设一批投资上千万元的项目和上千亩的设施果蔬基地。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章健制、完善机制,建设省级规范社;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家庭农场,培育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三、推进产业发展升级
壮大龙头和产业集群。加快推动具有集聚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的龙头项目,实施省级重点技改项目500项,力争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基地)达20个。
加强“三维”项目对接。新对接项目开工数争取达到50%以上,完成投资3500亿元以上。
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出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推动332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步伐,建设东盟渔业综合基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累计建成1000家以上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推进“6·18”市场化改革,突出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快“数字福建”建设。
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和福州大都市区发展,深化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推动首批15个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加大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力度。新建改造城市道路、燃气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各1000公里,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深化“两违”综合治理。
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抓好国家扶持我省苏区老区等政策落实,推进闽粤经济合作区、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长(汀)连(城)武(平)扶贫开发实验区建设。确保完成全年20万人的减贫任务。
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外经贸发展。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加强品牌培育,促进外贸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海丝”核心区。编制实施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发挥华侨、华人作用,促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双向投资,加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和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建设,推动实施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等一批合作项目。
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强化制度创新,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和试验重点,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完善工作方案和路线图,创新具体举措。
推动闽台深度融合。扩大闽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深度对接。完善两岸“三通”机制,增辟闽台航点航线,推动开通闽台空中直线航路;积极推进台湾海峡通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在厦门、平潭等地试点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互通行驶,实施台湾地区车辆便利进出政策。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进一步落实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实施全岛封关运作为契机,探索“放地、放权、放利”的途径和措施。加快建设台湾高新技术产业园。
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清理各级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并联审批。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三证合一”、实施“直接登记制”、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和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进重要资源性产品、医药、环保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开展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中小城市、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七、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推动闽江、九龙江源头和以武夷山—玳瑁山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区增列为国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植树造林150万亩。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
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综合示范城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启动节能量交易试点,持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完善加气站、充电站等规划建设。
八、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
加快构建扩大就业长效机制。实施企业用工调剂和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新开工保障房12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新增城区中小学学位8万个、幼儿学位2.7万个,改造新建中小学校舍40万平方米、幼儿园校舍27万平方米。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改试点省工作,实现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所有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快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400张以上。
扎实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加快推进海峡演艺中心、省图书馆改扩建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精心办好首届全国青运会和第三十三届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