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落平潭 开发建设迎利好

26.12.2014  19:57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平潭的‘真宝贝’,不能毁了‘真宝贝’,引来损害环境的‘假宝贝’。”今年11月初,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深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考察调研时反复叮嘱当地干部群众。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保护了“真宝贝”,而且助力平潭产业结构升级和开放开发提质提速。

        过去,平潭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薄弱,实验区的成立彻底扭转了这一局面,国务院2011年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将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和旅游业作为平潭发展的重点产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3月发布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更是对设在实验区的5大类127项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为平潭的鼓励类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利好。实验区内最早投产的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至2013年底共享受退税5388万元。如今,该公司又可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叠加优惠。“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目前,区内风力发电企业已由实验区成立之初的1户增至5户,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平潭经济税源新的增长点。

        优惠目录发布9个多月以来,对平潭吸引产业集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物流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创旅游产业和海洋产业5个百亿产业集群的启动,成为拉动全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新引擎。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平潭实验区国税局共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简并等税收优惠及出口退税1090万元,同比增长123%。

        “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又快又周到!”福州利亚船舶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小薛对记者说。今年4月,落户平潭的该公司获减免企业所得税41万元,成为所得税新政落地后实验区首家受益企业,预计今年全年可减免企业所得税312万元。据了解,平潭实验区国税局对全区2600多家企业逐户筛选,为120多家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提供提醒和上门辅导服务。

        平潭实验区成立后,国税机关把服务纳税人、让税户方便满意缴税放在重要的位置上。针对所得税新政落地后,前来平潭投资的企业猛增的情况,平潭实验区国税局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三证一章合一”服务,实行“一站收件、一表填报、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照”的模式,纳税人一次就能拿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公章。与此同时,平潭实验区国税机关通过加强与地税机关的合作,双方推行联合办公,共同开展税法培训、宣传、咨询、纳税人维权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更好地方便纳税人。

          “情系实验区,服务纳税人。”福建省省长苏树林在不久前召开的平潭实验区专题现场办公会上对国税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开展的行政部门民主测评中,平潭实验区国税局获社会满意度100%的好评。(中国税务报,记者 叶生成 通讯员 郑宣玲 陈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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