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简易程序案实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16.08.2014 15:35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8月14日讯(黄从余)8月13日,长泰县检察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对3起使用简易程序的危险驾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法庭当庭宣判,全过程不到1小时,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据悉,该院全面探索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公诉制度,并在原来基础上,推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简易程序案件的监督,突出了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庭审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36件,出庭率达到100%。
该院将简易程序出庭公诉制度研究作为重点课题,完善建立健全“简案专办”、“专人出庭”、“集中起诉”机制,同时,指派专人审查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并对犯罪嫌疑人羁押于看守所的,科室负责人分案同时提醒承办人抓紧审查,并集中时间一起到看守所讯问,审查后集中起诉至法院,相对集中出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精选有代表性的案件起诉时由分管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合理配置公诉资源,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既对公诉人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又促进了公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在简易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提起公诉前,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决定、量刑意见以及法律后果,并听取其意见,适时开展释法说理,防止因出庭简化而影响被告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公检法三部门都对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机制进行了规范,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公安部门进行集中受案和移送,检察机关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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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4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