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需“久久为功”

06.11.2019  18:41

  为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近期,中央农办牵头,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明乡风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安排。(来源:10月30日 央视网)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风是一个地方的精神风貌,折射出乡民生活习惯、心理特征和文化习俗的内涵,反映了农村精神家园的底色。如何使乡风文明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振兴前进的步伐。

  不良社会风气成因复杂,移风易俗并非朝夕可成,需要一个循循善诱、潜移默化的过程。日前,由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作出了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依靠群众、依法依规、坚持因地制宜等内容的具体部署,无疑为移风易俗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坚强保障,意义重大。

  要营造文明的乡风环境,需要政府倡导,把面子“”起来。陋俗生命力之所以顽强,主要是有“面子”这道屏障。其实,大多数群众是有移风易俗改革的需求和自觉的,缺少的是体面有力的倡导和规范。这件事通过党委、政府出面来做,通过明朗的顶层设计,良性的制度安排,配套的奖惩办法等,逐步形成相互支撑的保障体系,深受陋习之害的广大群众乐得接受这个“面子”,打心眼里赞成、举双手欢迎。

  然而,要促成文明意识的形成,仅凭自上而下的推动还不够,需要充分尊重乡村本位和农民主体地位,才有助于文明新风落地生根。这就需要群众自治,把规矩“”起来。从农村治理层面出发,村民自发的组织对于移风易俗的推动力往往更强,也更易于被村民接受和遵守。不少农村广泛发起成立红白理事会,将婚丧喜庆活动操办的标准和规则交给村民共商共议,再由红白理事会去监督执行,村民在操办活动中一旦露出违规苗头,红白理事会就会上门做工作,甚至对违约者实施惩戒,这些举措都让“一会一约”重新硬了起来,在农村治理中重新焕发出生命力,起到了很好的移风易俗效果。

  要推动乡风文明,让群众对移风易俗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还要宣传教育,把氛围“”起来。在这一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要善于用当地群众乐于接受的文化形式和文化样态来进行宣传,把群众身边的“好故事”“好榜样”生动地讲出来、演出来、唱出来。要充分发挥文化的滋养和涵育作用,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真正让好的文化种在农村,长在老百姓心里,从而不断改善乡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我们还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不合时宜的旧习俗、在润物无声中植入民淳俗厚的新风尚,以美好风气带动农民的美好生活,最终推动广大乡村实现振兴发展。(长乐区委文明办/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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