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重在春风化雨
风俗当随时代发展革故鼎新。但是,移风易俗需要时间涵养,需要春风化雨,切忌急于求成,一味以禁止为之。
在这方面,我们曾经有过许多教训。作家冰心曾在《故乡》一文中对福州郊外淳朴健美的农妇大加赞赏:“天下没有一个国家的农村妇女,能和我故乡的‘三条簪’相比,在俊俏上,在勇健上,在打扮上,都差得太远了!”民国十九年(1930年),福建省代主席方声涛以“三条簪”为“蛮俗”,下令严禁。这种独具特色的“三条簪”头饰从此不复存在。近些年,一些地方针对民间习俗,出台了最严“禁放令”“禁酒令”,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或失之于不近人情,或失之于有悖法理,终究成效不彰。
社会治理一定程度上是人心治理。作为一种柔性社会管理,倡导良风美俗更多地体现为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教化过程。无论是出台红头文件,还是制定乡约村规,都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注重“情”“理”二字,情感上要让人能接受,道理上要说得清楚,并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融入群众的生活中,才能达到“百姓日用而不知”。近一时期,我省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城乡之间激荡起向上向善的磅礴力量。如长乐引导婚丧事主将原计划分发的红包捐赠给慈善事业,参与捐资助学、修桥铺路、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石狮市宝盖镇郑厝村发挥老人会的作用,将丧喜事节省的钱款统一捐做爱老帮扶资金,建起了村免费食堂,为老人和困难户免费提供一日三餐,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广教化,美风俗。”移风易俗改变的是一个地方的传统文化、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一些陈规陋习根深蒂固,需要有一个引导、接受、消化的长期过程。加强对民众的风俗引导,需要大力营造移风易俗的舆论氛围。当前,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居、进家庭,移风易俗“五进”宣传活动正在各地火热开展。福州市委文明办组织编印移风易俗读本,设计移风易俗主题公益广告、短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随着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捐助公益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勤俭朴素的乡风民风正在逐步形成。(福建日报方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