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称警方强闯女客房间 喊上海公安道歉
“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警察就能强行进入一名女士的客房?”谈起10多天前在上海的经历,钟奶祥仍然感到很气愤。近日,这名福建省人大代表在微博上持续要求上海公安为那次“野蛮的”“乌龙”查房行为道歉。
钟奶祥告诉记者,5月7日,他应邀带队赴上海参会,与会人员住在长宁区一家连锁酒店。5月8日早上,钟奶祥得知,自己代表团里的女团员吴茗(化名)8日凌晨遭遇了一次“不愉快的”警方查房。
吴茗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称,5月8日凌晨1点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迷糊中的她惊醒了。她以为是和自己同住的另外一名参会人员来了,便穿着 睡衣去应门。“但我打开一条门缝后,发现外面是个男的。”这把吴茗吓坏了,而该男子也开始推门进入,吴茗下意识地往外顶,想把门关上。在大约一两分钟的僵 持中,她只听到对方说了“查房”两个字。吴茗开始大喊“救命”。最后,对方还是将门推开,吴茗摔倒在地,手臂撞在墙上受伤,脚部也在顶门过程中扭伤。
3名男子进来后,吴茗才发现,其中两人是穿着警服的警察,另一人是保安,说是“例行查房”。吴茗因为受到惊吓,无法回答警察的问题。警察即要求 吴茗和他们去公安局接受调查,但在检查了她的身份证后,说没问题,便转身要离开。此时,回过神来的吴茗拦住两名民警,要求解释“为何无故强行进入她的房 间”。
吴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始至终,警察都没有向她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事后,上海警方两次联系她了解当晚的情况,并告诉她是“查错房了”,希望她能谅解。
钟奶祥认为,自己作为带队领导,有责任确保每个团员在异地的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5月9日凌晨,他在自己的实名认证微博上 公开质疑此事,并称“上海公安野蛮执法,造成住店客人受伤”,事后却发现是“查错房了”。5月18日,他再次发微博要求上海公安赔礼道歉,称上海公安“很 明显是违规执法”。
5月19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采访此事,该局政治处值班人员表示采访由分局宣传科负责,记者多次拨打宣传科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前,长宁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表示,5月8日凌晨,两名民警接到线索称该酒店内入住了一名可疑男子,于是前来核查,但查房 过程并无不当。在检查吴茗的房间时,吴茗没看清楚穿制服的民警,突然喊“救命”。民警听到尖叫,以为房间内发生了什么情况,就赶紧进入房间。这个过程中, 吴茗坐到地板上,脚部在顶门时扭伤,并没有流血情况,两名民警也当场和吴茗说明了情况。
那么,关于类似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
记者查询发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要求,在调查取证时,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需要表明执法者身份。《旅馆业治 安管理办法》也规定,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认为,警察查房的合法程序在上述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警方要有初步证据或 者有人举报,警察要拿着公安机关批准的检查证,才可以去查房”。余凌云表示,在检查之前,警察还要向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表明身份,并说明理由。中国政法 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许兰亭也表示,警察查房需要持有工作证件和相关手续,“公权力机关在行使职能时,不能侵犯公民的人身权、隐私权等”。
余凌云表示,无论是在宾馆、出租屋,还是自己家里,公民受到的法律保护都是一样的。遇到警察查房,被检查者有权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和手续。检查后如果发现有问题,则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没有发现问题,警察也需要向当事人作出说明。
据余凌云介绍,除非情况紧急,警察才可以在没有检查证的情况下表明执法身份后直接进行检查。“比如,有初步证据证明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查,就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销毁证据等。”但余凌云表示,检查完之后,还是需要补办有关手续。中国青年报记者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