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15名处分期满干部重获任用 称不涉贪腐

16.08.2014  15:18

  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回访、评议,红安县纪委最近向组织部门提交了一份干部建议使用名单:对15名处分期已满的干部重新“予以使用”。

  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这15名干部将被调整到合适岗位或选任到新的重要岗位。这也就意味着,曾受到组织处分的这批干部都有可能被提拔使用。

  是不是“带病提拔”?县纪委负责人介绍,这15名干部此前均因“工作类失误”而受处分,并未涉及贪污腐败、道德败坏等问题。

  县信访局局长梅红波是此次建议“予以使用”的15人之一。两年前,因辖区内发生一起恶性越级上访事件,梅红波被认定为失职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面对处分,梅红波坦然接受,更加积极地工作。去年,红安在黄冈的信访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

  不能因为“工作失误”受处分,就彻底否定一个干部。年初,红安出台《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试行办法》,对受组织处分的干部进行定期回访,采取“”“”“”的方式,及时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分类建立回访档案,将其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参与干部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

  为防止“带病提拔”,红安明确规定受行政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暂不列为回访对象。同时完善回访制度,要求回访人对回访鉴定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建议使用人员再出现问题,回访人将被连带追责。

  县委书记余学武表示,建立受处分干部回访、使用机制旨在树立“宽容失败,鼓励创新;包容失误,鼓励实干”的发展导向,杜绝“多干多错”、“为官不为”的不良心态。

  据介绍,红安今年将对近两年受处分的164名干部进行回访,目前已回访81名。

  (湖北日报记者 陈春保、严运涛、通讯员 毛红平)

【责任编辑: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