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1.03.2016  09:34

      日前,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厦门火车站南广场及其片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被征收人康某花诉思明区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一案,厦门市思明区政府副区长主动出庭应诉。

      一直以来,思明区政府非常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是出台《思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区政府领导以身作则,严格做到“三个必须”,即每年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必须出庭,法院提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必须出庭,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须出庭。三是加强府院互动,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持和配合审判工作,积极处理法院司法建议。

(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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