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积极探索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

13.12.2016  13:04

近年来,晋江市积极探索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大民间信仰工作的管理指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明确责任,健全管理工作网络。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列入各级宗教事务管理内容,将民间信仰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依托市、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明确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责任。对市民间信仰场所完成“三级管理”划分,省、市级试点场所列为市级管理,各镇(街道)确定由镇(街道)重点管理的场所,其余场所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

二、加强指导,强化民主自治管理。指导和帮助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场所内部管理、规范各种活动。指导各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小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由德高望重的乡贤担任,有些村“老人会”“两委会”也派人参与管理。不少老人活动中心也设在民间信仰场所里,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组织成员与老人协会人员互相交叉,促进双方共同提升。

三、挖掘内涵,提升场所文化建设。挖掘整理民间信仰的文化内涵,抓住对台交流,市民宗局出版《晋江妈祖》、《履痕寻踪》两本书籍,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妈祖文化的精神纽带。每年正月十五举办“闽台两岸共数一宫灯”活动,东石嘉应庙列入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与台湾布袋镇结为姐妹镇。开展移风易俗,制止大规模游神、“割香”活动,大量裁减“佛生日”,民间信仰场所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有所淡化,保持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文明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