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积极开展煤矿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

11.09.2014  11:27
   按照国办发〔2013〕99号、闽政办〔2014〕47号等要求,福建省新罗区建立了煤矿水害防治专项资金,委托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地质环境调查院对辖区相对集中的罗厝山矿区、谢家邦矿区范围内的14个煤矿,开展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工作。福建省121地质大队地质环境调查院现对罗厝山矿区、谢家邦矿区范围内煤矿提交的储量核实报告、水患调查分析报告和历年采掘工程平面图进行汇总、分析和核实,将制定水害普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运用地质钻探和物探等手段,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工作。
      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将有利于上述两个矿区内煤矿的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治理事故隐患,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新罗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