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党委《2014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上级机关统一部署,省森林公安局确定将6月份作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下简称《纪律条令》)集中学习月,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并将于8月份组织相关知识考试。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民警以《纪律条令》为重点,辐射带动学习《人民警察法》、《廉政准则》、《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和省公安厅“九个严禁”等法规纪律,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