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还剩5个月房东要撵走租客 换掉锁具收走钥匙

23.10.2015  12:26

  福州新闻网10月23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租期还有5个月,租客却被要求搬走,且押金、违约金都没着落。昨日,市民吴小姐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了自己的租房遭遇,希望曝光此事。

  吴小姐说,今年3月中旬,她与李某鑫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房屋地点位于晋安区保利香槟国际25号楼,租期一年。据吴小姐介绍,她和室友租住的只是其中一个小单间,租金为800元每月。按照约定,她支付了800元的押金,而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还将赔付对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9月底,吴小姐突然接到李某鑫的通知,称房子要提前收回,并表示已经安排好其他房屋供吴小姐等人租住。吴小姐说,她和室友也到新房屋看过,但环境不好而且租金还上调了300元,于是拒绝了李某鑫的要求。

  让吴小姐没想到的是,李某鑫此后将原房屋的锁具换掉,而且也收走新房屋的钥匙,她只能临时投靠朋友。“之前还说好会退还押金和赔偿违约金,一共1600元,但这么多天过去了他根本就不接电话。”吴小姐气愤地说,李某鑫这是在逃避责任,于是选择报警。但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这属于合同纠纷,并不在他们的处理范围。

  昨日,记者也拨打了李某鑫的电话,但对方两次挂断电话并发来短信询问记者的身份。记者表明身份并说明采访意图后,对方称现在没空,得等晚一点看情况再决定是否对此事进行解释说明。至昨晚截稿时,记者尚未收到相关回复。记者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看到,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有详细约定,如果此事最终诉诸于法律来解决,吴小姐占理有很大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