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无需租金发票税票
29.01.2015 10:39
本文来源: 新华
今日下午消息,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
其中,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前不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就要求,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据悉,北京是全国最早放开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城市,北京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仅在北京市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在外地租房也可以办理提取。全国其他城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做法,很多也是在效仿北京。
去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发布了便民新举措,公积金缴存职工租房自住,除了可以提取自己账户上的公积金外,其配偶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前3个月内的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以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为例,此前职工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每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职工租房自住,其配偶也可以申请提取。配偶提取时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另外,北京市此前以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材料中包含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等。
本文来源: 新华
29.01.201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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