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试行将18个精神科诊疗相关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15.03.2016 12:5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今后,漳州新农合参合者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心理治疗项目每月可报销一次。这是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卫计委获悉的。
据悉,漳州市开始试行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包括:与重性精神疾病诊断治疗直接相关、临床治疗确需的部分精神科量表和心理治疗项目,总共18个项目。
首批实施该试行办法的为二级及以上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实施的卫生技术人员为注册为精神科的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实施的时期限住院治疗期间。目前,参合患者自付比例统一设定为20%,今后漳州将结合筹资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首批18个项目具体报销次数
每周限报销一次:锥体外系副反应量表、药物副反应量表。
每两周限报销一次: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躁狂状态评定量表、宗(zung)氏抑郁自评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临床总体印象量表(CGI)、精神护理观察量表、阳性症状评定量表(SAPS)、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阳性和阴性精神症状评定量表(PANSS)。
每月限报销一次: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心理治疗。
每次住院限报销两次:成人韦氏记忆测验、韦氏智力测验(成人)、明尼芬达多相个性测验(MMPI)、韦氏智力测验(儿童)、瑞文智力测定。(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深圳)
【编辑:林玲】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15.03.2016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