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科研设施仪器试点向社会开放服务并给予补助

12.08.2019  09:13

  为探索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新路子,解决科研设施仪器利用率不高、重复建设和购置、科研设施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日前,省科技厅出台《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决定在龙岩市、南平市两地开展试点,将非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企业科研设施仪器统一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进行试点,省大仪专项经费予以补助。

  科研设施仪器是指企业利用全额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补助对象为在试点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是企业各类(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或创新平台。

  根据《方案》,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科研设施仪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科研设施仪器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单台套补助2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单台套补助4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补助6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维修、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相关人员奖励。(记者 李珂 实习生 张延)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