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科研经费何以能转至院士名下公司
高校科研经费是一个“治理体系”建设,既包括制度建设,又包括环境建设;既需要加强对经费本身的细化管理,又应该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然规律。
据报道,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李宁,因涉嫌将上千万科研经费转移至自己名下公司,被警方带走。李宁的身后有至少4家公司,农大很多老师都知道,李老师的账“不太清楚”。
作为工程院院士,涉嫌贪污挪用国家科研经费,原因除了其个人的贪婪外,更暴露出科研体制的弊端。中国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乃至科研资助体系,是否到了该下断腕决心改一改的时候?
按规定,科研经费从课题申报、审核批准、执行,到中期审查、结项审查,要经过科研部门、专家评审委员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层层把关……表面看形成了一个闭环,似乎不存在管理上的纰漏。实际上,很多环节的管理都过于粗放,经费使用与预算不符、浪费贪污挪用、结项审查不严格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
从学校来看,很多校领导只把课题作为衡量科研水平的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学校行政部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课题申报和经费管理分别由科研处和财务处负责。科研处只关注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审查经费预算是否合理;财务处只负责经费到位后使用是否超支,票据是否合规,不对项目支出结构进行全程控制,更不关心支出是否合理。很多学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模糊,除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学生劳务费等软性费用有具体标准之外,科研活动的主体经费并没有相应标准。李宁能侵吞科研经费,与农大把关不严有很大关系。
从项目负责人来看,一些人拿到项目便以老板者自居,认为钱怎么花就该自己说了算。在使用过程中,无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钻制度空子。要么动员自己的学生找各种票据顶替,或者冒领劳务费,然后再交还给自己,要么通过拆分手头积累的各种项目,简单重组之后逃避审查。而像李宁这样,将科研经费转移至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现实中也并不鲜见。
从项目经费提供者来看,存在的疏漏更多。首先是科研经费滥发,据悉前些年,转基因专项国家一次性投入过大,有200多亿元,最多的时候每年都有二三十亿元的预算,一个课题组可以拿到几百万元。一个项目上拨出如此大量的科研经费,必然难以管理,造成浪费和贪腐。而在项目评审时,只注重审查可行性,而忽视经费预算设计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结项审查时,管理办法不严,很多跨3年以上的项目,预算与结算不能及时调整,特别是对结余资金更疏于管理。
现行的资助体系,过分看重985名校、学术名家,很多普通院校、青年教师难以申请到项目,很多学术研究缺乏事后追认的资助手段。资助体系设计上的马太效应,容易滋生一些大牌教授只负责揽活儿,然后再层层分包,最终导致科学研究上频显“豆腐渣工程”。
高校科研经费是一个“治理体系”建设,既包括制度建设,又包括环境建设;既需要加强对经费本身的细化管理,又应该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然规律。毕竟,科学研究不是流水线上的模具加工,单纯的行政手段不可能造就科学家,更产生不了真正的科研创新。(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