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纪委与重点科室人员签订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02.08.2016  23:02

为提高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九不准”、“八项规定”及医院相关党风廉政的规定,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纪委通过一个多月调研、设计、修改,与医院5个重点科室共计27人签订了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院纪委从6月下旬开始,先后调研了药学部、网络中心、设备科、基建科、后勤管理科。通过与5个部门工作人员详谈,深入实地调查,了解了目前各相关科室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指出各个科室在职权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为后续制定设计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奠定基础。

院纪委在依据“九不准”、“八项规定”及相关党风廉政规定条款的基础上,结合各个科室具体工作实际以及岗位职责的不同,针对科室主管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信息管理人员等不同岗位设计了三份不同要求的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三份承诺书,内容上在做出廉洁自律总体承诺的同时,突出了对不同岗位做出不同的廉洁自律承诺,让承诺内容更具体,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7月22日,院纪委召集5个科室的负责人,在行政办公楼会议室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并当场签订了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院纪委书记郑晖指出签订承诺书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要增强责任意识,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抓好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