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苗站2015年工作计划
11.02.2015 14:4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㈠进一步提升造林绿化苗木供应保障能力。 做好春季造林绿化苗木供需调剂,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贴项目等项目,深化国有苗圃改革和保障性苗圃建设,进一步改善育苗生产条件,提高良种优苗生产能力,保障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重点工程造林用苗需求。开展良种补贴调研,探索主要造林树种“平价化”供种供苗良种推广新模式,大力推广应用轻型基质容器育苗、组培快繁、工厂化育苗等技术,创新特色苗木培育模式。
㈡进一步加快良种选育推广进程。 组织做好《福建省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5-2025年)》编制工作。持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完成四期项目评估验收工作,同时启动实施第五期项目。组织实施好林木良种繁育补贴项目等项目,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良种基地的抚育管理,2015年计划新建良种基地3000亩,新建珍贵或乡土阔叶树种采种基地8300亩,抚育管理国有林场良种基地1.8万亩。做好2015年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材料汇总审核、现场考察及评审工作。
㈢进一步促进花卉产业发展。 推动和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确保兴林富民政策取得实效,研究转型期花卉产业发展应对策略,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编制《福建省花卉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省级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等项目,力争在花卉生产设施、新品种研发和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推动花卉品牌建设,做好花卉苗木种植设施设备贷款贴息、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花卉企业享受用电优惠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㈣进一步加强种苗行政许可和质量监管。 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继续开展种苗质量年活动和全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完善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一期项目建设。
㈤进一步优化种苗花卉社会化服务。 搭建种苗花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种苗花卉供求、林木良种、新技术、新政策和各种动态的信息,有效指导种苗花卉的生产和经营。引导种苗企业开展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营销服务水平。支持和鼓励造林绿化苗木主产区举办区域性花卉苗木展销活动,引导和促进种苗花卉产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1.02.20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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