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怨损毁广告牌 中年男子被依法刑拘

25.02.2016  11:05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福安一男子兰某为泄私怨多次损毁某公司广告牌。2月7日(除夕)兰某被福安警方行政拘留15日,进了拘留所。2月22日(元宵)兰某因损毁的财物价值达到刑事案件标准,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转到了看守所。

  日前,福安警方接到福安某广告有限公司人员报案称,该公司旗下的广告牌被人无端损毁。接到报警后,福安警方立即立案侦查。

  2月7日下午,福安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林海带领民警,经缜密布控,终于将损毁公私财物的嫌疑人兰某抓获,并收缴作案工具数样。

  经过民警调查,男子兰某今年51岁,福安本地人 ,归案后,兰某向警方供述了其因对某广告有限公司的财务运营及相关情况不满,从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6日,先后多次携带刀片、铁锤等作案工具,潜入城南、城北、赛岐、湾坞等地对该公司旗下的广告牌进行喷漆、割划等破坏行为,造成多面广告牌被损毁的事实。

  福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兰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具体估价待福安市物价局评估后确定)。 近日,经福安市物价局评估,被兰某损毁的财物价值达到刑事案件标准,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兰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