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被撤 银行仍可曲线投资PE
证券时报记者 刘筱攸 梅菀
关于23日传出的“17家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一事,一家已经备案过该项资格的银行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证实,确已收到银监会通过相关渠道传递的通知,该行获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销。
这意味着,银行未来一段时间,将不能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发行任何包括股权、证券和其他投资基金在内的产品。
此外,证券时报记者获悉,银监会正在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分拆和城商行投贷联动试点,希望在现有商业银行法下,为商业银行开展私募业务架设合规框架。
“将来也是用得到”
自今年6月11日以来,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等17家银行,先后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批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据了解,有8家银行是以投资银行部或资产管理部等总行一级部门为获批主体,为“非法人资格”。
尽管获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销,但相关银行部门人士表示,他们的业务准备并未受到影响。
一家此前获批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城商行投行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在备案后,曾就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举行过内部培训,涉及部门包括投行、资管、公司好几个业务条线。关于“典型股权投资合伙条款”的培训资料里,该行对现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一些通行做法开展学习。比如,管理人出资份额需要超过1%,每年基金管理费一般为承诺资本额的1.5%~2.5%;基金管理人可获得额外收益的20%作为分红。
另一家已备案的股份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刚拿到证书时,他们也进行过内部学习。“尽管现在被截胡了,但是上面应该迟早会放开理财子公司化。所以学习一下,将来也是用得到。”“银监会的态度已经很清晰了,(私募业务)不是不能做,而是要在现在的商业银行法框架下,以合规的方式做。”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资管子公司才是正道。这事得等国务院批准资管子公司试点,由子公司为主体做。现在银行直接去备案基金产品管理人,没有防火墙设置,是不合时宜的。”
据了解,在分业经营格局下,《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曲线涉足私募股权投资
混业经营正在提速。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不少分析师称,这将利好银行业。
事实上,银监会并没有堵死商业银行“曲线”涉足私募股权投资之路。商业银行将来可将银行理财业务分拆,成为独立法人机构,以子公司为主体申请私募牌照。
部分股份行已率先行动。今年3月份和5月份,光大银行和浦发银行先后公告称,将分拆理财业务成立子公司,且已报批监管部门。截至目前,尚无进一步消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背靠银行资管子公司,其实业内早有预见。今年4月份,光大银行高管在其2014年年报分析师说明会上明确表示,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目的之一,就是可以向不同监管部门申请资产管理功能,有利于推动理财业务的产品创新和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
除了探索理财子公司分拆,银监会的另一手活棋是——推动城商行投贷联动。
“目前所谓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比较简单,即联合私募公司,对目标公司联合尽调,模式无非银行先贷、私募跟投或者私募先投、银行跟贷两种。”一家股份行投行部高管称,投贷联动创新非常有限,目前仅有几家银行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过几笔并购贷款。
监管部门目前正探讨试点部分城商行投贷联动的新办法,方式是设立投资平台。一家上市城商行知情人士表示,“投资平台”即设立子公司,他们也有拆分资管业务成立子公司的计划。
“银监的确有吹风,我们也会是首批试点之一,但业务方式是以基金子公司为主体去做还是另外设立独立子公司还在探讨中。”华东一家大型城商行投行部人士向记者确认了此事。
自2005年商业银行试点成立基金公司以来,目前已有13家银行系基金公司,其中三家上市城商行以及上海银行均已拥有基金子公司,而目前公募基金通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理论上可以开展“类私募”业务。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