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通报6起违反“马上就办”问题 一镇长被书面预警

28.10.2014  08:49

    记者从莆田市纪委获悉,日前,莆田市秀屿区再次通报了6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项目推进进度缓慢问题(1起)2013年4月25日,鸿达肉制品加工及冻储物流基地项目用地农转用已获省政府批复,涉及东峤镇前沁农场13.017亩、前沁群众农地36亩和市林业局前沁苗圃34.473亩征迁,由于项目责任单位东峤镇未协调到位,截至2014年8月,三方均未协商签约,触犯了项目推进进度缓慢问题。日前,区纪委给予项目责任单位东峤镇镇长翁某书面提醒预警。

    审批事项清理不及时问题(1起)2014年4月莆田市秀屿区组织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清理报送活动,要求各单位于4月22日反馈确认清理结果,秀屿区卫生局、司法局、外经局未能按要求准时上报清理情况,影响了全区整体工作,触犯了审批事项清理不及时问题。日前,秀屿区纪委给予区卫生局、外经局、司法局书面提醒预警。

    投诉件办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3起)1.自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笏石镇受理12345热线投诉150件,其中逾期办理30件,及时回复率仅76.67%;东峤镇受理12345热线投诉96件,其中逾期办理20件,及时回复率仅79.17%。日前,秀屿区纪委分别给予笏石镇镇长林某、东峤镇镇长翁某书面提醒预警。

    2.秀屿区纠风办于2014年6月10日10:40将12345热线一诉求件转给区海洋与渔业局办理,要求该局于6月24日8:24前答复,因该局经办人疏忽,于6月24日9:21才答复,造成逾期。日前,秀屿区纪委给予区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执法大队大队长颜某书面提醒预警。

    3.2014年5月19日,秀屿区纠风办将一诉求件转区住建局承办,秀屿区住建局经办人员,未深入核实就草率下结论,致使该投诉件未得到及时改派;5月20日,秀屿区纠风办又将该诉求件转区环卫处办理,5月30日,秀屿区环卫处相关人员在未向主要领导报告的情况下,按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草率下结论,致使投诉件未得到及时改派。日前,区纪委分别给予区住建局、区环卫处经办人员陈某、徐某书面提醒预警。

    工作落实弄虚作假问题(1起) 2013年8月,秀屿区治建办对平海卓东江尾海堤加固第一标段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通报要求区水务局督促整改到位。2013年10月15日,区水务局在未经现场检查复核的情况下,就正式行文报区治建办反馈该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到位。日前,区纪委给予区水务局局长高某书面提醒预警;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区水务局总工程师黄某通报批评;给予项目业主单位平海镇水利站站长林某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平海镇村建站站长柯某通报批评;给予现场主要负责人平海镇水利站职工郭某效能告诫。

    (记者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