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屿区检察院对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职工宋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
经查,宋某于2010年~2011年在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担任会计和负责相关费用征收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征收的部分检验费、资源费、无线电管理费等,挪用并用于个人开支,其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
目前,本案侦查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