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法院:上门立案暖人心
23.03.2015 13:03
本文来源: 法院
原来,当事人赵某家到法院有二十多公里,年纪已经70多岁,身体不好,有高血压,平时很少坐车,一上车就晕车。其儿子因交通事故被撞身亡,一审时赵某委托了代理人代为诉讼,经法院判决获赔3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进行赔偿。为了尽快拿到赔偿,赵某一家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赵某本人却因身体不便,无法到法院立案,正当赵某一筹莫展的时候,其在家中寻得了一张法院的便民联系卡,并找到了法院立案庭的电话。令赵某欣喜的是,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听了自己的电话。在了解案情后,该庭法官很快为赵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找到被告的住处,在第一时间把诉讼文书送到了被告的手中。
近年来,秀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专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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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201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