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东峤镇国土所负责人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11.11.2014  19:00

 

福建检察网11月11日讯 (黄凡 佘剑平) 11月10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秀屿区东峤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陈福新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陈福新在担任秀屿区东峤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人期间,利用其负责相关土地审批等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该村建房户所送的钱财共计14.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涉嫌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