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离婚率10年连增是进步”

19.06.2014  18:46

  6月17日,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京华时报》6月18日)

  跟帖的不少网友认为,“这表明国民越来越讲究婚姻质量,合则过,不合则离婚,双方都解脱,而不是痛苦地凑合着过”。这种看法有一定代表性。前些年,一位专家发布调研报告时也指出:“中国人的离婚水平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将离婚率高直接说成离婚水平高,这是不是有欠慎重和科学?

  还有跟帖网友认为,离婚率不断递增,“帮助了新家庭的组建,提高了房地产、家用电器以及家具的需求,刺激了经济活跃”,“离婚还促使更多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这类说法,恐怕就更值得商榷了。

  因婚姻质量成问题而离婚,从正面来看是追求婚姻质量和幸福,但如果从家庭责任和维系亲情的角度来看呢?有个著名说法是,“婚姻与爱情,不能划等号,婚姻中有爱情,但婚姻不只有爱情,爱情是花,尽管美丽,但只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姻还有绿色的枝叶,丑陋的根须”。但现在“十连增”的高离婚率中,有多少“劳燕分飞”的夫妻,充分考虑到了爱情之外的其他因素呢?一些人视婚姻为儿戏而闪婚,缺乏家庭责任感而闪离,能简单地说这是一种进步吗?

  再者,连续10年递增的离婚率中,恐怕有很大一部分离婚,并不是因为期望婚姻质量再高一些。在我们周围,有为数不少的人为了买二套房避税和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而离婚;有人为拆迁时多分一套房子而离婚;有人为了帮别人迁户口而离婚;有人为了申请限价房、办理低保而离婚……为规避政策或获取某些利益而被迫“功利性离婚”、“技术性离婚”,这些看似无奈实则极端的案例给今后的婚姻生活埋下了隐患,不利于婚姻的健康。说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是进步,显然过于武断和有失偏颇。

  至于说离婚率不断递增能促进经济改善,这多少有些虚妄。经济改善与社会稳定应相辅相成,高离婚率背后隐藏着的许多现代社会病,却在蚕食着我们这个社会的健康肌体。具体而言,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更多的人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就会出现更多幸福美满的家庭,社会就会越来越稳定。反之,婚姻这个家庭的基础都不存在了,家庭又如何安放,社会又如何和谐稳定?离婚导致一些人婚姻道德观念和家庭义务与责任淡漠,最终付出代价的将是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不宜简单地一味乐观。婚姻价值观的多元化无可厚非,但理想化的现代婚姻,其终极目的,还是在爱情的基础上履行家庭的义务与责任,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我看来,科学、健康的现代婚姻观培养体系有待建立,比如,倡导年轻人慎重对待婚姻;建立一系列的婚姻家庭社会救疗机制,让城乡社区基层组织、婚姻登记机关多做一些“劝和”工作,尽可能挽救赌气离婚、盲目离婚。(何勇海)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