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十多年突然成被告 与前夫一同背债成老赖

03.03.2017  15:43
女子离婚十多年突然成被告 与前夫一同背债成老赖 - 新浪
­  补充规定明确虚假债务和违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 新浪
来源: n.sinaimg.cn

  婚姻法司法解释补充规定明确虚假债务和非法债务不受保护,引发关注。厦门市法院称,此前一直遵循这个原则断案,但当事人举证难问题长期存在。

­  补充规定明确虚假债务和违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将不再视为“共同债务”。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补充规定,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补充规定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  记者从厦门市法院方面了解到,其实在此次司法解释补充规定出台之前,厦门审理相关案件也一直遵照这样的原则。但是,要当事人证明虚假债务或者证明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仍然存在困难。

  ­   案例

  ­  丈夫称向父亲借款本息80万 离婚时称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  李女士和前夫周先生生活在武汉,但周先生的户籍在厦门。2014年之前,两人多次闹离婚。2014年,周先生被自己的父亲在厦门起诉了,父亲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58万元,加上利息共80万元。距起诉不到1个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先生答应分期还款。

  ­  后来,在与李女士的离婚官司审理时,周先生把这份调解协议作为证据提交给武汉当地的法院,试图证明这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李女士对债务的真实性存有怀疑。因为早在2012年他们打算离婚时,公公就曾在武汉起诉,要求夫妻俩偿还170多万元的借款,还有7张借款协议为证。但司法鉴定发现借款协议书写形成的时间和落款时间不一致,后来其公公主动撤诉。

  ­  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李女士赶紧到厦门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调解协议。李女士的这场诉讼让“疑点”暴露——周先生及其父亲在调解借贷纠纷时,双方没有表明父子关系。

  ­  法官认为,调解书确认的是周先生及其父亲之间的债务债权;其次,虽然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但是不等同于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李女士的离婚纠纷案件尚未确认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不能证明其民事权益因这份调解书受损。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