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诉
福建福州
新闻
RSS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
云南
内蒙古
北京
台湾
吉林
四川
天津
宁夏
安徽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新疆
江苏
江西
河北
河南
浙江
海南
湖北
湖南
澳门
甘肃
福建
西藏
贵州
辽宁
重庆
陕西
青海
香港
黑龙江
新闻集锦
档案
资料
事故
体育
文化
教育
宗教
时政
经济
生态
健康
运输业
社会
政府
安全
城市
省级
工业
房地产
人物
专稿
福鼎法院:少年非法持枪 获刑一年六个月
27.08.2014 12:22
本文来源:
法院
2013年10月间,被告人钟某某受蔡某某(另案处理)指使,与邱某某(另案处理)一同前往福鼎市沙埕镇,从邱某某住处取走此前蔡某某交由邱某某保管的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和一把射钉枪改装的自制枪支。后被告人钟某某将仿六四式手枪藏匿在其位于福鼎市山前街道阮家路某号住处5楼前间的衣柜内,将射钉枪改装的自制枪支藏匿在福鼎市山前街道烈士陵园大门左手边的草丛内。2013年12月30日,被告人钟某某被福鼎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同时查获被告人钟某某藏匿的两把枪支。经宁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查获的仿六四式手枪和射钉枪改装的自制枪支均可以火药为动力正常击发,均可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违反国家关于枪支管理规定,在不具备配置枪支的条件下,非法持有两支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判决被告人钟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27.08.2014 12:22
力度与温度!打击养老诈骗闽法图鉴
法院
“标会倒台”,我的养老钱怎么办?
法院
仙游法院创新提炼“三多四化”金融审判执行机制
自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设立至今,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