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惩处涉嫌“两违”干部37名

24.05.2014  01:05

本报讯 (庄严 陈彪) 近日,福鼎市纪委对涉嫌为非法违建户办理用电开户的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某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据了解,截至目前,福鼎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21人,查处土地违法背后受贿、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16人。

在综合治理“两违”专项行动中,福鼎市将制止和查处“两违”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成立专门督查机构,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实时跟进督查。研究出台《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有奖举报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暂行办法》,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及时下发《关于在全市国家公职人员中开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承诺和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开展承诺和自查活动,确保国家公职人员100%作出承诺、开展自查。如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在一个月内自行纠正、拆除;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福鼎市还将土地监察工作关口前移,由事后监察整改变成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协同配合国土部门,将执法监察的内容融入土地征收、征用、出让等多个环节,从源头上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保证土地日常管理在阳光下运行。严肃查处国土局副局长陈某某、建设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夏某某、民政局副局长林某某和蔡某某、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刘某某、管阳镇副镇长李某某、桐城街道岩前村副书记兰某某等党员干部13人受贿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