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彩迷”男子以结婚为名骗财购彩

21.06.2014  13:17

宁德网消息(记者 周光银 通讯员 许梦颖)   18日,福鼎一男子在结婚的前一天被“老丈人”扭送到派出所,原因是该男子以结婚为名向其女儿及家里借款11万元,而后其“老丈人”还发现自己家中的10万元存款也不翼而飞。经民警查实,该男子确实存在盗窃与诈骗行为,而且该男子是一个十足的“彩迷”,偷的和借的钱基本用于购买彩票和挥霍。

  18日凌晨,一男子被李某等人扭送到福鼎市公安局,李某称该男子涉嫌骗婚,借与李某女儿谈恋爱为由骗取钱财。接案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修某,有盗窃前科,与李某女儿系男女朋友关系,修某原定于6月18日与李某女儿办结婚仪式,不料其事迹败露于结婚的前一天,而后修某准备潜逃。修某到案后,并未供述有诈骗行为,称其只是向李某借钱11万元。

  审查过程中,李某又发现其一张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内的10万余元不翼而飞,蹊跷的是银行卡还放在家中,因修某案发前与李某女儿已确定恋爱关系,且经常住在李某家中,办案民警判断李某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内10万元很可能系修某所窃取。

  经审讯,修某终于供述其于2014年5月中旬,趁住在李某家中之机,将李某放在家中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窃取,分6次将卡内10万元全部取出,用于购买彩票及挥霍,之后又若无其事地将银行卡放回原处。

  同时,经审讯深挖,修某供述了与李某女儿确定恋爱关系后,因购买彩票挥霍了很多钱,以“与人合股经营彩票店”、“与人合股经营车行”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多次从李某父女处“借”到现金11万元,均被其用于购买彩票。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