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28.02.2017  21:03

近日,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精神,福鼎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福鼎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并将其纳入福鼎城乡规划。

规划》是福鼎市人民政府贯彻气象一法一条例,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体现,此外,《规划》的颁布实施保护了福鼎市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有效发挥气象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防灾减灾和加快推进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

今后,我局将结合宁德市气象部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规划》的贯彻实施,保障气象探测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福鼎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