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09.06.2016  20:53

  福州日报6月9日讯(记者 陈敏灵 李效翔)记者昨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端午前夕,福清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镜洋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倪时辉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3年春节前夕,时任镜洋镇下施村支书兼村委主任林选兴(另案处理)为了与时任镜洋镇国土所所长倪时辉搞好关系,方便日常工作,送给其1000元超市购物卡。2013年8月,在福清监狱扩建征地过程中,林选兴为了能在面积测算工作中得到其关照和支持,送给倪时辉5000元,倪收下并答应其请求事项。市纪委给予倪时辉党内警告处分。

  镜洋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风兴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3年春节前,镜洋镇下施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选兴(另案处理)为了和陈风兴搞好关系,方便日常工作开展,在陈风兴办公室送给其一张价值1000元的沃尔玛购物卡,陈风兴收下。市纪委给予陈风兴行政警告处分。

  福建省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建购送节礼问题。经查,2012年和2013年春节期间,福建省东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建为了与时任福清市住建局局长陈桂凤(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得到他在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关照与支持,先后两次在陈桂凤的办公室各送其5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价值1万元。市纪委给予刘明建党内警告处分。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整理中心干部王明光转赠节礼问题。经查,2013年和2014年春节期间,福清市融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薛洪彬(非纪检监察对象)为了感谢吴金香平时对其公司的支持,也为了和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吴金香(另案处理)搞好关系,于每年春节前的一天,先后两次到吴金香的办公室欲送给吴金香合计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因吴金香不在,故两次均委托市国土资源局规划整理中心干部王明光经手将上述购物卡交给吴金香。市纪委给予王明光批评教育处理。

  江镜镇柯屿村党支部书记陈谟康违规送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12月份,福清市江镜镇柯屿村党支部书记陈谟康为了感谢江镜镇原副镇长任德捷(另案处理)帮助其顺利申请到1万元的台风补助款,在任德捷的办公室送给任德捷5000元,任德捷收下该5000元送款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市纪委给予陈谟康党内警告处分。

  江镜镇酒店村村民何桂清违规送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及2014年期间,江镜镇酒店村人何桂清挂靠闽泰交通公司中标江镜镇政府农村道路安保工程。为了感谢江镜镇原副镇长任德捷(另案处理)对上述工程的关照和支持,2014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何桂清在任德捷的办公室送给任德捷2000元,任德捷收下该2000元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市纪委给予何桂清党内警告处分。

  江镜镇吴塘村党支部书记陈国荣违规送礼金问题。经查,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江镜镇吴塘村党支部书记陈国荣和吴塘村村委会主任吴孝光为了感谢江镜镇原副镇长任德捷(另案处理)平时对吴塘村两委工作的支持和关照,在任德捷的办公室送给任德捷2000元,任德捷收下该笔款项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市纪委给予陈国荣党内警告处分。

  江镜镇谢塘村党支部书记谢顺云违规送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江镜镇谢塘村党支部书记谢顺云为了感谢江镜镇原副镇长任德捷(另案处理)平时对谢塘村工作的支持和关照,在任德捷的办公室送给任德捷1000元人民币,任德捷收下该1000元送款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市纪委给予谢顺云党内警告处分。

  龙田镇上薛村主任薛从义违规购送购物卡问题。经查,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主任薛从义为了与时任龙田镇副镇长翁学泉(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在翁学泉的办公室,送给翁学泉面值1000元的永辉超市购物卡。翁学泉收下该卡并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市纪委给予薛从义党内警告处分。

  龙田恒泰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学恒违规购送购物卡问题。经查,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福清市龙田恒泰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学恒为了与时任龙田镇副镇长翁学泉(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在翁学泉的办公室,送给翁学泉面值1000元的永辉超市购物卡。翁学泉收下该卡并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市纪委给予何学恒党内警告处分。